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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心 服务大局 深入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郑州市卫生计生委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张智光

(2015年3月9日)
(讨论稿)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顾建钦同志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201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4年,在市纪委和委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委、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制定下发了《2014年度郑州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和《2014年度郑州市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责任目标记分办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规范,形成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局面。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上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大项目、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重点查办了党员领导干部和名人富人违法生育及做假手术、开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案件。 5月份,对15个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监督和“工程建设十项重点工作监督”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理规定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三)持之以恒纠“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通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的现象,公务车辆管理日趋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明显降低,制度建设日臻完善。
    (四)注重教育预防。认真落实“四会一课”要求。元月上旬,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召开“郑州市卫生系统2014年双节廉政谈话会”; 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原计生委机关走廊设置廉政宣传栏,营造廉政氛围。4月份组织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干部60余人赴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设立党风廉政宣教室,进行任职前谈话和诫勉谈话65人次,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开展了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以及医疗卫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活动。9-10月份组织对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对外合作、租赁项目进行督导检查,整治效果明显。
    (六)不断丰富政风行风建设内容。全面推行“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持续开展万名医护送健康——“卫生局长与群众面对面”活动。去年分别在管城区和惠济区开展以 “传染病的防治, 公共场所戒烟宣传”等为主题的“卫生局长与群众面对面”暨大型义诊活动,自8月份开始,原卫生局、计生委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市属医疗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做客郑州人民广播电台百姓热线在线访谈,现场倾听并解答百姓热线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七)进一步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投入2万余元,设立党务政务公开网上查询系统,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和“一把手”监督管理网络直报平台,实现了行政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办理许可的条件和程序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弄虚作假和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基本杜绝。
    (八)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2014年分别组织全系统36名同志参加了中纪委、卫生部党校、省卫计委、市纪委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切实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九)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上级交(转)办案件。2014年度纪委监察室共收到上级分转、群众来信、来访、来电55封(件、次),计生系统共受理并查办各类案件19例,处理5人,办结率达100%。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这些成绩的取得,正是得益于市纪委和委党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认识不清,不能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缺乏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有的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缺乏政治担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主动,不到位,呈现从上到下逐级递减趋势。“四风”问题病根未除,仍有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个别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三转”落实不到位。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5年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持续肃风正纪,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两个责任”,落实“三转”要求,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着力纠正“四风”,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多措并举,深化教育预防;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为持续打造“为民、效能、公平、和谐”的卫生计生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明确责任划分。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党组织的基本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内容,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指导分管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行好组织协调、查办案件、执纪监督、追究问责、教育预防之责,敢于较真碰硬,不怕得罪人。按照省委、市委“主体责任落实年”的部署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坚决贯彻执行郑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实行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双报告制度,实行“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严明党规党纪。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教育,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常怀敬畏之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二十条规定,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违规消费。重点查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等违法违纪、侵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纠在生育证办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中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各单位纪委要分别建好交办、领办、督办三本台账,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于典型违规违纪问题,要点名通报曝光。
    (三)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  严格审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在本系统内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要全面掌握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严格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和纪律。健全完善案件线索收集机制,拓宽案件线索收集渠道;进一步加强案件初核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加强与有关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探索协作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宣教室的作用,综合运用约谈、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入持续抓好“一把手”和工程项目建设十项监督,抓住重点环节,抓住要害岗位,抓好关键时段,抓实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以及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认真落实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加大财务、基建、药剂、采购等重点岗位负责人轮岗交流力度,促进廉洁从政。 
    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督。会同有关处室加强对医改、新农合、公共卫生、重大科技专项以及科研经费等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落实生育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腐败问题。
    (五)持续深化“三转”,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集中精力履行监督、办案、问责的职责,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失位、不错位。要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律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对纪检监察机构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按照“与纪检监察职责关系不密切的不参加”的原则进行调整,切实突出主业主责。在职能转变过程中,要做好工作衔接,保持工作连续性。 
    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树立群众观点,坚守责任担当,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要狠抓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纪委和委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不断开创为民、效能、公平、和谐卫生计生工作新局面,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